大家好。
今天,稳健哥向大家推荐一篇好文章,来自于美国最伟大的骑手巴杰。他将引领我们去思考这样几个问题。
我们为什么要骑行?
我们的生活应该是什么样子?
骑行能带给我们什么?
欢迎大家品鉴。
《为什么骑行》
20世纪70年代,人们常说:“要想死得快,就骑一脚踹,做鬼也风流!”那绝对是胡说八道,我现在都已经七十多岁了,不也活得好好的?所以别信那些废话。对于摩托车骑行,其实有句更好的格言:“小心驶得万年船!”
为了践行这句话,我时刻注意善待自己,只吃健康的食物,每天坚持健身,骑车时也特别小心。这并不是因为我怕死,我的谨慎完全是为了健康长寿,如此一来我就能再多骑几年摩托车了。
如果要用一句话介绍我,那毫无疑问就是“极度热爱摩托骑行”。我想已经有不少人知道我的事迹,可能是从我写过的另一本关于我的生活和世界观的书上看到的。此外还有一些人自以为了解我,他们只不过是听了过去50年来关于我的各种传闻而已。那些天方夜谭只有一部分是真的,更多的都是杜撰。但人们怎么看待我都无所谓,唯一重要的是我热爱摩托车,你们应该也是,所以你们才会在看这本书。
摩托骑行说起来很平常、并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大多数摩托车主其实并不是天天骑车的真骑士,他们不过是在周末天气好的时候骑一两回车,也绝不会每天一早醒来就顶着风雨骑车去上班,有汽车开他们肯定不骑摩托车,所以他们并不了解真正的骑行文化。
但骑行对我来说可不一样,汽车和摩托车要是都放那让我选,摩托肯定是不二之选。除非有什么东西我用摩托装不下、运不走,比如拉个家具之类的,其他情况一律骑摩托车,风雨无阻。有段时间我名下甚至都没有汽车,但我永远都会至少保有一辆摩托。有几次我落魄得没法同时养着汽车和摩托车了,我唯一的想法就是汽车可以卖,摩托必须留下。以至于有时候我和家人不得不骑着摩托车去超市大采购,大包小包的往车上塞,想想就够麻烦的,但我仍然心甘情愿。
想成为一个资深的骑士并不容易,必须要付出许多努力和牺牲。但如果你跟我一样,也是那种能将骑行融人血液里的人,就不用刻意去做太多事情了,你只要面对现实,做好自己就行了。
从记事起我就一直痴迷于摩托车,当我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就喜欢趴在家门前盯着一辆辆摩托车咆哮着驶过。
小时候我住在东奥克兰的第十七大街,20世纪40年代的时候,那里还只是个小镇。我家附近正好有个红绿灯,经常有人闯红灯。骑警们喜欢坐在我家旁边的空地上蹲守,然后突然袭击冲出去,抓住那些冲过停止线的司机。我常常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就是为了等着看警察抓走那些违章的肇事者,而且骑警们的摩托车发动机声听着真是太销魂了。
在我到了能骑摩托车的年龄后,我得到了一辆
Cushman(卡什曼)牌的踏板摩托车。当时我骑着这辆小踏板,在我家附近乐此不疲地来回闲逛,我非常喜欢那种声音和那种迎风而行的感觉。后来我看了电影The WildOne(《飞车党》)之后,觉得踏板已经无法满足自己了,我需要的是一辆真正的摩托车。1956年我从陆军退役的时候,正赶上旧金山湾区流行“波西米亚”流浪范儿,于是我必须确定自己到底是走“披头士”路线还是玩摩托车型男风格,思前想后,最终我还是决定先搞一辆摩托车。
我现在很欣慰,因为披头士风早已逝去,但摩托车文化却仍然屹立不倒。
从军队复员后一回到家,我就立刻买了一辆1937年款的二手印第安牌“侦察兵”(Scout)型摩托车。不过按照那时候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我还没到可以骑摩托车的年龄,这法律实在不合理,万般无奈只能用我姐姐的名字登记。不过50年代对摩托车的驾驶管得很松,只要车能走、你能骑就行了,没人管你有没有驾照。
话说回来,我那辆“侦察兵”走倒是能走,就是不怎么帅。那辆车使用的是45立方英寸(1英寸=2.54厘米),相当于750毫升的排量,侧气门的V型双缸发动机,状态好的时候能输出25马力(1马力≈0.73kW),如果是辆新车,再舍得使劲给油,也能加速到每小时75英里(1英里~1.609千米)的速度。不过我买我那辆车的时候,它早已过了最好用的那个阶段了,以至于骑它上高速公路都够呛。所以我骑那辆车的时间很短,甚至都没骑出过奥克兰城。
卖了那车之后没几个月,我就买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辆哈雷,包括各种税费在内一共花了125美元,1936款,使用“Knucklehead”(脊头)发动机。这个机器就棒多了,排量为61立方英寸(约1000毫升),骑着它远行的感觉很爽。随后我把发动机又改装了一下,先换上去一对74立方英寸“脊头”发动机上的缸筒和全套凸轮,后来把一个80立方英寸“Flathead”(平头)发动机上的凸轮换上去。我骑着这部哈雷走遍了加州,结果它的发动机报废了,于是我又换上一台1958年产的“Panhead”盆头发动机,把车的排量直接增加到80立方英寸(约1340毫升)。然后就一直骑着它、精心爱护它,但最后为了换一辆1961年款的哈雷XLCH型“运动者”,我还是下决心把它卖掉了。当时旧车卖了500美元,又加了400美元才买成新车,可以说是拼了血本,但想想还是值得的,因为“运动者”在当时能买得到的车里可算是热门车,比我的老哈雷强太多了,这辆“运动者”我一直骑了7年。
从第一辆老印第安开始,我手里始终就没缺过摩托车。
五十多年过去了,对我来说,骑摩托车那种激情豪迈的感觉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毫无褪色。至今,骑摩托车也仍然是我唯一的旅行方式。
如果你跟我一样,做梦都想骑摩托车,那就别再犹豫,跳进摩托车的海洋自由徜徉吧!我会在后面的章节里逐步为你讲讲如何实现摩托车梦想,不过在本书里,我最着重强调的还是正确驾驶与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千万不要以为有朋友或者家人教你骑摩托车就够了,还是需要在专业驾驶课程中学习正确的驾驶方法才行。下面的章节我们会探讨几种类型的驾驶课程,不过你首先应该知道,一套科学、完整的摩托车驾驶课程,才是你获得各种驾驶技能最安全的途径,我们这本书说的就是这些内容。
骑摩托车说起来是一回事,做起来却又是另一回事,后文我会告诉你们下决心成为摩托车骑手之后应该做什么。不过万事总是开头难,你跨上摩托车之前的思想准备才是关键。你得先应付你的家人,因为通常你只要一跟别人说“我想骑摩托车”,首先听到的肯定是一股脑儿的各种警告,无外乎“肉包铁太危险啦!”之类的俗套。骑摩托车确实有危险,不过我认为生活中危险无处不在,无论做什么都有风险,只是危险程度不一样而已,就算你什么都不干也一样有风险。因为无所事事注定越闲越胖,最后没准还得死于心脏病。所以,生老病死到头来不过是生命中一场真实的赌博而已。
其实,生活中无论你想做什么,总会有人告诉你这样危险、那样不安全,要是全听他们的你这辈子就完全因噎废食,什么都别想干了。骑摩托车的确有可能出事故、受伤甚至车毁人亡,但说不定你坐公共汽车时没抓住扶手也一样会摔伤,或者你今晚吃饭也许会就被一块炸鸡噎死。
就概率而言,你的浴缸和摩托车一样危险,每年都有数千人在浴缸里摔倒受伤,可也没听说有谁为此就不洗澡的。
我姐和我父亲都曾试图劝我远离摩托车。父亲原来也和几个朋友一起骑摩托车,后来他其中一个特好的朋友因为事故受了伤,父亲就不再骑车了,甚至连汽车都不开了—每天只坐公共汽车。虽然他一直很担心我,但我决意要骑摩托车,他也只能选择支持我。
一旦享受过摩托车带给你的那种自由自在和刺激的感觉之后,你就会明白为此冒点险还是值得的。如果你跟我一样能将骑行融入血脉之中,那么选择摩托车生活一定会是顺理成章的事。
跟骑摩托车相比,有很多事其实更危险。抽烟就差点先要了我的命,我40来岁的时候,滥用毒品也给过我致命一击。这么多年来,是骑摩托车让我一直保持状态,让我感觉自己更年轻、更有活力。所以,对我来说骑摩托车虽然有风险,但其带给我更多的是回报,让我此生无怨无悔。
其实只要简单地权衡一下利弊,相对于那点风险,骑摩托车带来的回报显然更丰厚。我们只需不惜一切代价将风险降到最低就行了。摩托车骑行确实有风险,但你仍然可以采取很多安全措施,后面我们会探讨如何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以及如何应对无法避免的风险。不过现在咱们先探讨一下摩托骑行带给你的回报,顺便再总结一下关于摩托车骑士们的那些神话和流言。
每当人们听说你要骑摩托车,他们会用各种真真假假的证据告诫你远离骑行,但对摩托车更便宜更容易操控这个基本事实却置若罔闻。对于一个刚步入社会的人来说,摩托车肯定比汽车更经济。最贵的摩托车售价不过相当于一部普通家庭轿车而已,而一部最便宜的全新摩托车,远比一部二手的微型小汽车便宜多了。你随便上街找个店看看,差不多15000美元就能把一部类似胜利VEGAS那样的全新高端摩托车骑回家,比买一部全新的、本田思域这类紧凑型小车还省不少钱。5000美元、甚至更少的钱就能买到既有面子又皮实可靠的摩托车,但这点钱要是想买汽车估计只能买快报废的破车了。
再者,摩托车的燃油效率更高。最大型、最豪华的摩托车也比最轻型的汽车省油。最省油的汽车每加仑汽油也只不过能开48千米,就算是油电混动的汽车,每加仑汽油也开不到56千米,而就算是最大型、最豪华的旅行托车,每加仑汽油都能开到56~64千米,有些小型摩托用这点汽油甚至能轻松骑到64~96千米远。再加上汽油价格每天起伏不定,所有人都在说“省点油”,跑个长途回来油价都有可能比出发的时候高了不少。所以说油价涨得越多,骑摩托车就省得越多。
另外,美国很多州还允许摩托车走HOV(大容量)
车道,这就是说你在拥堵的城市道路上骑摩托车必然比开汽车效率更高。另一个省钱的方面还有停车费。一般情况下,摩托车进停车场的收费肯定比汽车少,因为众所周知一般摩托车肯定比汽车占的空间小。要是你足够机灵的话,没准还能找到免费停放摩托车的好地方。比如你去一个餐馆或写字楼,正巧那里的老板也是一个摩托车主,他们很有可能就让你把摩托免费停到他们楼后面的巷子里,或者直接停放在自己的卸货区。这就是骑摩托车的另一个额外好处:摩托车骑手之间的兄弟情义。
当你真的开始骑摩托车后,你会突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已经成为一个庞大摩托车手群体的成员了。每当跨上摩托车上路骑行时,你就会发现很多你不认识的车手向你挥手致意。我建议你赶紧回个礼,因为无论那个骑手是个骑着跑车的孩子,还是骑着公路越野两用摩托进行环球旅行的冒险家(后面我们会详细介绍这些摩托车和骑手的类别),再或者他们干脆就是号称“百分之一者”的飞车党成员,这些都不重要,他们挥手只是向你表明,他们认可你作为骑手大家族的一员。所以你至少要回个礼,让他们知道你收到这个意思了。
这种挥手致意的方式起源于摩托车骑行的早期时代。
在我刚开始骑车的时代,所有的摩托车都不太可靠,而我那辆破摩托车更是夸张,从Oakland到San Jose这区区6千米的路,我都得当成长途跋涉来考虑。在出门骑行的过程中,也许整个旅途中都很难再见到另一个摩托车手。
所以难得碰上一个的话,你如果向他挥手致意,他甚至有可能千脆停下车,跟你喝杯咖啡聊会儿天再继续赶路。
这种兄弟情义形成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文简称二战)后美国那种畸形的反摩托车浪潮造成的。加之当时苏联势力正扩张到全世界,苏联甚至还造出了原子弹,所以也就不能怪当时的人们那么容易被任何非主流的事物给吓坏。在那个时候你要是骑辆摩托车出门,那可绝对算是极其非主流的。
我第一次碰到这种仇视摩托车的偏激行为是在1958年,当时我刚被炒了鱿鱼,正在第二十三大街的Doggie餐厅附近闲逛,我坐在餐厅门前,一个绷着脸的警察停下车过来跟我说,他前一天把我的事情告诉我的老板了。这我才知道,原来他就是那个导致我被开除的人。从那之后我的处境就每况愈下。其实这一切只是因为在几天前我骑车时吃了一张超速罚单而已。当时移民局和海关执法的人叫我停车的时候,那态度就跟对待一条癞皮狗一样。我交了那么多联邦税和州税,骑摩托车在公共高速公路上走得好好的,只是不小心超了速,居然就受到了那种恶劣的对待。
在我刚开始骑车的时代,人们只要一提起骑摩托车,通常指的不是哈雷就是印第安。当然,在加州的有些地方,也有可能会有人提到凯旋或者其他什么英式摩托车。不过在美国,摩托车这个词基本上就是特指哈雷或者印第安。
对于这两种车,你必须同时学会修理和驾驭它们,这可不光是兜里塞一堆钞票,走进经销商的店里直接骑走一部新车那么简单,你必须花大量时间收拾车子,甚至一点不比你骑车的时间少。因为在那个年代,每一次骑车都是一次挑战,说不定你出去简单兜一圈,车上什么地方就会出点问题。
最近这些年,市面上的摩托车都变得可靠多了,而且每个人都有手机,车辆有什么问题的话只需打电话找救援就行了。但是那个时代,你骑的摩托车要是抛锚了,就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自己修好,要么走路回去。所以在摩托车骑行刚刚兴起的早期时代,每个摩托车骑手都必须同时还是一个拿得出手的摩托车修理工。
1958年的一天,我和一个叫Ernie Brown的家伙一起骑车去洛杉矶,他那时是我们摩托车俱乐部的副主席。
半路上我车的变速器突然坏了,我俩只好坐在路边等着,最后一个叫Vic Bettencourt的骑手停下来帮了我们,于是这家伙后来成了我们俱乐部一个分会的主席。
我当时甚至根本不知道我们俱乐部在这儿还有个分会。当初创建这个摩托车俱乐部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我们在一个倒闭的俱乐部里发现一个酷毙了的会标,我们都特别喜欢,觉得不用实在可惜了,于是赶紧成立了自己的俱乐部。我俩根本都不知道洛杉矶居然有我们的分会。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已经是一个更庞大族群中的一员,那个族群的规模远比我跟朋友们刚创立的俱乐部庞大得多。后来Vic带我们去了他们分会的会所,并给我换上了新的变速器,还跟我讲了很多兄弟情义比天高的道理。
因为那时的摩托车随时会出各种问题,教书的老师或银行出纳这类“文”人只能敬而远之,只有称得上修车工的人才敢应付,这使得骑摩托车这种行为或多或少地成为一种蓝领运动,而对蓝领运动的歧视,在骑摩托和不骑摩托的人之间,形成了一道几代人都难以化解的隔阂。
当年美国主流社会恐惧摩托车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媒体的误导。长久以来,黑心的出版商一直利用这种恐惧大卖特卖他们的报纸。在二战后那些冷漠的日子里,有更多可以被利用的恐惧任由记者们发挥。在整个20世纪40年代,要想把一般的美国俗人吓个屁滚尿流,根本不用拿出什么重磅消息,只要说些他们不知道的东西都够把他们吓破胆。而摩托车骑手对于那时的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完全未知的怪物。试想一下,一群指甲里泛着油泥、看起来“脏兮兮”的摩托车手,咆哮着驾车驶进加油站,那种强大的视觉冲击足以让那些俗人们吓得两腿发抖。
利用美国俗人对陌生事物的恐惧发掘点儿新闻素材简直是轻而易举。各种杂志和报纸(那个时代一般人很难有机会看电视)出版了大量专门给这帮容易受惊的人看的故事,以及任何他们渴望看到的东西。不是所谓敌对意识形态的渗透,就是什么不明飞行物之类的,要不就是讲讲一群骑摩托车的家伙们如何度过“美好时光”。如果爆的料不够惊人,导致销量下降了,那帮媒体人就干脆夸大、扭曲事实来引起轰动。
无论遇见谁,我通常都会以诚相待。人们虽然害怕未知的事物,但他们一旦了解你之后也会投桃报李。如果你尊重别人,别人也一样会尊重你。但是话说回来,朋友来了有美酒,豺狼来了等着他的就是猎枪!虽然我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但问题是人们已经被各种关于我的邪乎传言洗了脑,因为只要杂志报纸能卖得好,媒体什么虚构的故事都敢往上写。
对于1947年美国国庆假期时,加州Hollister小镇
上那次摩托车聚会的小误会,媒体们就是这么给“演绎”的。
当时,近千名摩托车骑手在周末赶到小镇,他们基本上都是来参加AMA(美国摩托车协会)组织的比赛的,但镇上涌来的骑手大大超过了预计人数,导致场面出现了一些混乱。
据目击者回忆,有摩托车手从窗口往大街上扔装水的气球,随后车手们又纷纷喧哗着骑车原地兜圈,有几个醉汉打了起来,还有几个人在街上竞速飙车。除了一个轮胎店里被偷了点工具外,真没有什么够得上犯罪的事。有个家伙因为汽车水箱开锅,只好向里面小便补水,结果就为此被逮捕了。他的好朋友,Booze Fighters摩托车俱乐部的Wino Willy去保释他的时候,也被定了个酗酒罪给拘捕了。
那次事件总共有29个人因酗酒、伤风败俗或者交通违章被逮捕,但是总体来说,车手们不过是比参加牛仔竞技表演的牛仔们稍微能折腾了点儿而已。当时就是因为有个家伙把摩托车骑进了酒吧,吓得老板赶紧打电话报警,结果加州高速巡警赶来叫停了这场派对,还把大家清出了场。
但这并不是事件出名的主要原因,要是没有那个好事的摄影师把一堆空啤酒瓶子摆在一辆摩托车周围,再让一个家伙在车上摆POSE留影,Hollister事件注定会像其他平凡的国庆日派对一样被历史遗忘。这张著名的照片后来被卖给了《生活》杂志,于是就被演绎成一帮摩托车手成群结伙一路造反闹事、沿途拼命搞破坏。不到一星期,所有的摩托车手就都被当成叛徒一样的公敌对待了。这实在有点讽刺,因为那时候大多数的摩托车手都是曾在二战中为了国家浴血奋战的退伍战士,他们都是满身荣光的爱国者,我认为他们完全有权利在假期里找点乐子。
《生活》杂志还授意一个叫Frank Rooney的家伙给Harper's杂志写了个叫什么《车手的突袭》的小故事,就这么个荒唐杜撰的文章后来居然成了1953年的电影TheWild One(译名《飞车党》)的创作原型。本来那部电影讲的是一帮骑手享受摩托车生活的故事,但是那个剧中由马龙·白兰度扮演的Johnny,在美国俗人们看来似乎完全是个离经叛道的狂妄小子,他的表演让这部电影反倒成为散布骑手与非骑手之间猜忌的工具。
这部电影可能会把那些愚蠢的美国俗人吓坏,对另一些人则不然。我和朋友们看这个片子时都只有十几岁,我们都更想成为Lee Marvin扮演的Chino,因为Johnny看起来太自艾自怜了。不管别人怎么理解,我觉得马龙·白兰度扮演的角色就是个恶霸,而我不喜欢恶霸。无论出了什么事,马龙·白兰度肯定是那一句:“我和我哥们能搞定。”
却从来不是:“我能搞定。”
电影里的Chino才是条有种的汉子,而且知道怎么找乐子。Lee Marvin把他给演活了,Chino其实不是爱找茬的人,他只想好好地骑车,他希望大家团结在一起。
但是正如我说的,多数美国人不会从我这个角度看这部电影。我看到的是一群摩托车手们在享受休闲时光,他们看到的却是一群应该被关起来的罪犯在到处闹事。一直到我开始骑摩托车那会儿,摩托骑手都几乎被视同于罪犯。
那时,我们骑摩托车不仅要小心各种不靠谱的汽车司机,躲着路上的野生动物、狗和各种危险的东西,居然还得提防那些只是因为我们钟爱自己的交通出行方式,就找机会刁难我们的无聊警察。正是由于无时无刻都面对着这种压力,我们只能四处寻求朋友义气来慰藉心灵,在摩托车俱乐部里,我们找到了这种感觉。
20世纪的时候,人们流行围绕各种事物组成自己的俱乐部,有的俱乐部专门收集蝴蝶,有的致力于研究恐龙化石,还有的俱乐部喜欢研究静电。同样,在1885年戴姆勒先生组装出他的第一辆木制的汽油机两轮车,也就是最原始的摩托车之后,人们也纷纷开始组建摩托车俱乐部。
这种热潮贯穿整个20世纪上半叶,二战结束后变得更加如火如荼。战时年轻力壮的美国男人都去参军了,战后很多人离开部队但依然留恋与战友之间的那种兄弟之情,摩托车俱乐部正好满足了他们这种需求。在Hollister事件发生的1947年,仅美国西海岸这一地区就有好几十个摩托车俱乐部。
我认识的人都纷纷加入了摩托车俱乐部,自己骑车是挺有意思,但是成为团队的一员也有很大好处。有了团队,遇到事情身后就有人支持你,车坏在路上也有人帮你,而且危机四伏的旅途能有人做伴更是增加了不少乐趣。我觉得每个骑手都应该加入适合自己的俱乐部,享受那种志同道合者之间的兄弟之情。
1957年,我和另外6个朋友一起创建了我们现在这个俱乐部的一个分会,不到6个月我就成了我们这个分会的会长。我当了30年会长,到现在也仍然是会员,不过在俱乐部里我已经有20多年没有办公室了。我所在的这种所谓“百分之一者”的俱乐部,并不合适所有人,没有哪个俱乐部是适合所有人的,但无论你喜欢哪种骑行方式,其实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俱乐部。
关于摩托车,我把最钟情的部分留到最后才说,那就是自由。自由太重要了,我甚至专门写过一本关于这个话题的书。骑摩托车带来的好处确实让我一直心存感激,特别是车手之间的那种兄弟之情,但对于我来说,骑行中最大的幸福还是源于摩托车带给我的那种自由豪情。
每当我跨上摩托车,挂挡驶上宽阔的公路,那一瞬间我会将所有烦心事都抛在身后。骑车之前我可能会操心生活中那些躲不过去的困难,那些不得不打的电话,或者其他要尽的义务,但只要一跨上车出发,我就把它们全都抛在脑后了,因为在路上没工夫想这些。我得先集中注意力去提防那些边打电话边开车的汽车司机们才行,而且就算没骑车,我也没心思想那些琐碎的破事。
每次我骑车时都会极力避免琐事的纷扰,尽管有时候它们试图溜进我的脑子,但是我必须尽力避免为此分散骑车的注意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安全。一般来讲,在骑车时保证头脑清醒我坚持得还算不错,毕竟骑摩托车是必须注意力集中才能做好的激烈运动。而且骑在摩托车上你可能被各种东西击中,这里我说的可不只是其他车辆。骑摩托车是肉包铁,声音和气味都没遮没挡地扑面而来,这对新手来说可能有点吓人,但你很快就会适应。而且我敢肯定,坚持骑行下去最终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并且让你感觉生命得到了延伸。
一旦你排除杂念专心开始骑行,就可以真正开始体会到驾驶摩托车的快感。无论你骑5千米还是500千米,只要你是在用心驾驶,时间和里程就开始变得没有意义,你的脑子里只会留下自己、摩托车和脚下的路,至少要等到骑了很远,屁股开始疼了才会打断你的专注。在后文我们会具体探讨如何排除杂念。
骑摩托车其实是一种冥想的方式。大多数宗教都通过各自的方式帮助信徒集中精神,包括冥想、祈祷,仪式。
从这方面理解,骑摩托车很像是一种宗教。这里我就不详细谈宗教组织了,因为人们信不信教是他们自己的事,我不愿意谈论别人的信仰,也很感激别人不跟我谈信仰。不过如果你正在看这本书,说明你可能已经对我的“信仰”
感兴趣了,这种“信仰”肯定跟摩托车有关。
我认为摩托车骑行完全可以和其他任何宗教媲美。对我来说,骑上摩托车就是一种仪式,那绝对是一种超然的体验,我相信我们俱乐部的很多兄弟们都有同感,所以我们都把去俱乐部集会称为“去礼拜”。
我已经享受了50多年的那种骑行快感。顺便说一句,不管你加不加入摩托车俱乐部,只要你热爱摩托车,你就是我们的一分子。
发表评论(全部评论100条)
IRON.稳健哥